據調查,在危險廢物全過程管理和處置的各個環節中,
危險廢物運輸環節最易出現意外事故,同時也是非法傾倒高發的環節。危險廢物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危險特性,在運輸、裝(卸)載過程中若操作不當極易造成環境污染、財產損毀,甚至人身傷亡。
危險廢物運輸是我國危險廢物管理和風險控制的重要環節。這些危險廢物基本都需要經過運輸環節由產廢單位轉移至處置單位。隨著國家環境保護工作力度的不斷增大,危險廢物的產生渠道和產生量越來越大,危險廢物運輸的需求也將迅速增加。
然而,運輸危險廢物,猶如路上移動的“炸彈”。據調查,在危險廢物全過程管理和處置的各個環節中,運輸環節最易出現意外事故,同時也是非法傾倒高發的環節。危險廢物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危險特性,在運輸、裝(卸)載過程中若操作不當極易造成環境污染、財產損毀,甚至人身傷亡。
危險廢物運輸應由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按照其許可證的經營范圍組織實施,承擔危險廢物運輸的單位應獲得交通運輸部門頒發的危險貨物運輸資質。
危險廢物運輸時的中轉、裝卸過程中應遵守如下技術要求:
(1)卸載區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廢物的危險特性,并配備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裝卸劇毒廢物應配備特殊的防護裝備。
(2)卸載區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和設施,并設置明顯的指示標志。
(3)危險廢物裝卸區應設置隔離設施,液態廢物卸載區應設置收集槽和緩沖罐。